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蒋夫尔)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制定了《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试说明》。新疆明确,自2024年起,自治区将开设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实行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实行全区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或面试评分)。
据了解,新疆规定,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形式按教育部*新要求执行。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新疆组织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相应的科类报考。
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文化素质使用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能力使用艺术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艺术专业能力考试包括艺术类统考和高校校考,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实行分类考试。艺术类专业统考由新疆统一组织考试,高校校考由相关高校组织考试。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对于新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等艺术类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确定该专业与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由高校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新疆明确,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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